就业信息
河北经贸大学招聘(博士)公告
发布时间 :  2017-03-20   作者 :      来源 :     浏览量 :    


 
  一、学校基本情况
河北经贸大学是河北省重点建设的骨干大学,是一所以经济学、管理学、法学为主,兼有文学、理学、工学和艺术学的多学科财经类大学。学校位于滹沱河畔,地处石家庄市西北部生态区滨水景观带,占地3000多亩,绿化面积达40%以上,被誉为“花园式”校园。现有15个本科学院、5个教学部与教学中心以及研究生学院、继续教育学院、经济管理学院(独立学院)、国际教育学院。学校有10个省级重点学科和1个省级重点发展学科,其中“产业经济学”为河北省优秀重点学科;现有9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、51个硕士学位授权专业、12个专业硕士授权专业。学校设57个本科专业,面向23个省(市、自治区)招生,硕士研究生、全日制本专科生32000多人,继续教育学员20000多人。
学校现有教职工1846人,其中专任教师1073人,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的656人,博士和在读博士371人,教师中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、教育部“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”入选者、省管优秀专家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省社科优秀青年专家等百余人。
    为进一步实施“人才强校”战略,加强师资队伍建设,加快推进学校“双一流”建设,提高学校核心竞争能力,根据《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》(校人字[2016]15号)、《河北经贸大学人员招聘调配管理规定》(校人字[2014]13号),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,决定面向国内外公开招聘、择优聘用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、科研和行政管理岗位人员289名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二、招聘基本条件
1.拥护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较强的责任心、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。
2. 热爱教育事业,恪守学术规范,遵守师德规范,愿为学校的建设与发展服务。
3.具有较为扎实的基础理论功底,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良;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和良好的专业素养,能够履行相应岗位职责。
4.身心健康,具备胜任工作的心理和体能素质;
5.符合岗位工作应具备的学历学位、学科专业、年龄及相应的各项资格条件、证书要求。
6.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条件和要求。
三、岗位条件
详见附件。
四、岗位待遇
被录用的人员享受河北省事业编制待遇;属于引进的,同时享受《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》(校人字[2016]15号)设定的有关待遇(见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网页)。
五、招聘程序及招聘方式
1.报名。报名时须将符合我校格式要求的个人简历发送至人事处邮箱576719027@QQ.com。在投递简历时,请务必使用姓名+学校+专业+学历+应聘岗位的邮件名称或者登陆我校公开招聘网站注册报名。网址: http://ly.heuet.edu.cn/WebSite/System/preview/PreInfo.aspx?ModelId=1&Id=23028。
2.选拔方式。本次招聘采取单位选聘形式,教师岗位具体形式主要为试讲,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授课能力、专业知识、业务能力和科研能力,试讲由相关教学单位根据专业需要,会同教务处、人事处组织实施,具体时间由用人单位通知应聘者;非教师岗位主要形式为面试。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对人才招聘有具体要求的,执行其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要求。
3.资格审查。应聘者在试讲和面试阶段应提供各学段学历、学位证书以及相关工作、学习经历证明;专业职务聘任证书复印件、外语能力证明复印件、代表作、获奖成果证明等业绩材料。辅导员等要求中共党员身份的岗位需提交相关证明。
4.报名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,个别岗位由于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。各招聘部门收到合适的博士简历后,可随时组织试讲和面试,试讲和面试通过后,两周之内即可办理签约手续。
六、有关要求
各相关职能部门、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要及时了解我校的招聘和人才引进政策,特别是2016年印发的《河北经贸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》(校人字[2016]15号)的相关规定。
根据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)相关规定,拟录用人员或引进的人才必须与学校订立聘用合同,期限一般为3~8年。属于特殊情况的,按双方协议或相关文件执行。
本公告由河北经贸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。
招聘咨询电话:0311-87656977;  13503213077
联系人:      赵立辉
附件:河北经贸大学2017年招聘博士报名登记表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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